【警示】“露天焚烧秸秆”违法,近期安陆已有9人被拘留!

露天焚烧秸秆不仅污染空气

加剧雾霾发生,严重影响人体健康

而且容易引发火灾事故

构成较大的安全隐患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有关法律和《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》规定,禁止露天焚烧秸秆,违者将依法处以500—2000元罚款,情节严重的,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。

近期,安陆已有9人因为“露天焚烧秸秆”被拘留!

2月27日18时许,陈店乡同兴村村民王某在其农田焚烧秸秆,并将农田周边杂草引燃,后被村干部组织扑灭。王某于2月28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日,另有4名村民也因“焚烧秸秆”被行政拘留。

2月28日12时许,烟店镇万桥村村民侯某在其农田焚烧秸秆,于3月1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日。3月11日12时许,烟店镇双庙村村民李某在其农田焚烧秸秆引发大火,于3月12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。

3月7日15时许,巡店镇振兴村村民王某在其农田焚烧秸秆,过火面积100余平方米,被村干部发现后扑灭。3月8日王某被安陆市公安局行政拘留2日。

3月11日中午,巡店镇居民张某回老家孛畈镇张畈村扫墓,因烧纸钱引发山火,后被镇、村干部组织扑灭。当日,张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。

烧秸秆带来的危害:

(一)污染空气环境,危害人体健康。

(二)引发火灾,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
(三)引发交通事故,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。

(四)破坏土壤结构,造成耕地质量下降。

(五)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,片片焦土,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。

安陆公安

在此呼吁大家

拒绝露天焚烧秸秆

做遵纪守法好公民

来源:安陆市公安局

编辑:曾晗

审核:吴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