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近期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提示

近日,我办在工作中发现,某些平台、机构以投资项目、高额反利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,变相承诺还本付息,该行为涉嫌非法集资。为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,避免上当受骗,现郑重提醒广大市民:

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37号)第二十五条规定: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,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。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,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,自觉远离非法集资,防止利益受损。如有群众参与该非法集资项目,应尽快退出,避免财产受到损失。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,可向公安机关举报,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置。

安陆市处非办举报电话:5229989

 

安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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