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讯员钟志浩 高义明 近年来,安陆市司法局积极推动经营主体轻微违法不处罚政策落地落实,营造更优、更宽容的营商环境。
立足实际,制定四项清单。各执法部门按照“首违不罚”的法定要求,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外,建立柔性执法“四张清单”(即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、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、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、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)制度。各试点部门精准把握柔性执法尺度,坚持合法、合理、行当、便民的原则,制订四类清单事项共217项,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。
宽严相济,包容审慎执法。坚持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相统一,各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,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违法行为,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前,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,教育其守法遵法,责令其改正,并签订《告知承诺书》。对于触及安全生产底线、环保红线、食品安全、交通消防安全、医疗安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、市场秩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,如当事人拒不改正或承诺改正后仍不履行的,依法对其行政处罚。如城管执法局在“五城同创”环境综合整治及“示范街”创建活动中,提前下发整治通知276份,未罚一人,却取得了整治实效。
常抓不懈,规范后续监管。将落实柔性执法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结合起来,严格督促各执法部门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、集体讨论等制度,将采取柔性执法方式的执法决定纳入案件审核范围,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,全面加强柔性执法的法治监督。同时,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“立改废释”和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及实际运用执行情况,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柔性执法事项清单,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文书,改进柔性执法具体方法;充分运用互联网、大数据等技术手段,依托湖北省“互联网+监管”平台,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,提升柔性执法工作的智能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、法治化。将办案机构落实“柔性执法”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评重点内容。